时间:2021/8/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社会保障卡相关热点问题大汇总送给大家!各种问题最权威的解答就在这,绝对值得收藏!

自年10月1日起,已领取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卡停止使用。参保人员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如果你还傻傻不知道,请仔细阅读后面的全文通知!

还有,小编给大家找了全市15个社保卡服务网点的地址和电话,你有什么问题不用省着他们,直接打电话问,或亲自去一趟。

唐山人社局解答使用社会保障卡热点问题

目前社会保障卡正逐步深入应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近期群众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电话咨询的相关热点问题进行汇总并解释,以便于群众更好地使用社会保障卡。

一、社会保障卡初始密码是什么?

社会保障卡包括社保账户和银行账户两个账户,两个账户之间互相独立,账户密码需分别设定。

其中,社保账户的初始密码为;银行账户初始密码需要与各合作银行联系。

二、社会保障卡如何激活?

社保功能激活:

1、参保职工本人持卡到医保定点药店、医院首次使用社会保障卡并设置密码后,社会保障卡即被激活,原医保卡停用。

2、参保居民持卡到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医院首次使用并设置密码后,该社会保障卡即被激活。

金融功能激活:

1、现场激活。持卡人凭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在有合作银行工作人员参与的现场发卡环节中,可以办理激活手续。

2、在银行网点激活。持卡人凭有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激活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如何挂失?

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本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信原件)到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功能挂失、补卡相关手续,然后需要到合作银行柜面办理金融功能挂失相关手续。

四、社会保障卡使用范围?

目前社会保障卡主要在医保领域投入应用,其中参加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能够在医保市级统筹业务领域中,持卡在各级定点药店、医院门诊使用;持卡住院治疗时,需本人参保地医医院为定点,方可持卡就医。参加市本级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五、怎样申领社会保障卡?

有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申领(农村地区参加新农保的人员由行政村村委会统一组织申领),无单位的城镇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到社区及社保代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申领社会保障卡需要填写《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等资料,未成年人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和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不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因社会保障卡丢失、损坏、卡面污损、残缺不辨认的,或者非卡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不能读卡需要补卡换卡的,需要按照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六、忘记社会保障卡密码怎么办?

本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信原件)到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功能重置密码相关业务。

七、卡面信息不正确如何处理?

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应首先核对卡面信息,若发现卡面的姓名、性别、民族、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信原件)、旧社会保障卡到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手续。

办理补卡手续原则上应由持卡者本人办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被委托人上述证件办理。

八、在药店不能激活怎么办?

社会保障卡卡面信息正确,但在药店不能激活(显示信息有错误)怎么办?

1、建议参保人通知单位专管员到医保局核实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民族等5项参保信息是否与卡面信息一致,如不正确需要修正。

2、参保人持卡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确认医保参保对照关系是否正确。

社会保障卡使用范围说明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结算的通知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各医疗保险定点单位:

为进一步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经研究决定,自年10月1日起,市本级(含路南区、路北区、古冶区、开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参保职工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就医和购药结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10月1日起,已领取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卡停止使用,参保人员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

二、请各参保单位尽快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已制作好的社会保障卡及《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并及时发放给参保人员,以免影响使用。

三、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请认真阅读《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并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启用激活。社会保障卡启用激活后,原职工医疗保险卡个人账户余额自动转入社会保障卡账户。

四、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继续使用医疗保险卡就医购药结算,没有医疗保险卡的,可使用居民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五、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的参保人员和今后新增加的参保人员,请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户口薄户主页、本人页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到所在单位或代理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相关手续。新增加的参保人员,在未领取社会保障卡前可使用居民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六、应急或遗失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制卡或补卡手续。

七、对上述通知事项如有疑问,可拨打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咨询。

八、各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将本通知张贴在显要位置,在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时,主动提醒告知参保人员及时启用社会保障卡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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