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要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首先,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修订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出于对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 粮食安全无论如何强调都不过分,“十四五”规划中,国家对保障粮食安全做出总体部署正是出于这一考虑。虽然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连续6年总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但从中长期看,粮食供求仍将处于一种紧平衡态势。同时,部分地区也出现了耕地“非粮化”倾向,一些地方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如果任其发展,势必会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隐患。 最近,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就出现了一起毁麦种树的事件,有部分已经处于拔节期的麦田被毁改为种树,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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