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3/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擅长治疗白癜风 https://jbk.familydoctor.com.cn/bjbdfyy_ks46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测12月7日后,全市以西南风为主,风力较弱,湿度较大,受可能的逆温影响,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黄色预警水平。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于12月7日12时至10日12时,全区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严格按照区大气办10月30日下发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执行。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号)相关条款。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2、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

3、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二、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和管控要求,各驻企人员要在岗在位,监督企业执行到位,区领导将带队对企业停限产情况进行夜查,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相关部门要由科级领导带队开展夜查。区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于每日8时前,将前一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区大气办(电子邮箱:frdqbgy

.

------分隔线----------------------------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