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丰润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40人 二、招聘人数、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0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唐山市丰润区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要求(详见附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2月10日至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年12月10日至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6.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与报考专业一致;根据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类别,可以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学校的岗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二)定向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为“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预留岗位1名。定向招聘岗位只允许符合条件的该类人员报名。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服务于我区的年度服务期满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大学生村医)”、“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丰润区人力资源交流大厅(幸福道4号,区就业局院内),。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现场填写《唐山市丰润区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表》,亲自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带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奖励证书等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总分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国家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条例等)。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3.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