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视线玉田县,是河北省唐山市下辖县,位于唐山市西北。县境总面积平方公里,辖20个乡镇、个行政村,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截至年,玉田县辖14个镇、6个乡:玉田镇、亮甲店镇、鸦鸿桥镇、窝洛沽镇、石臼窝镇、虹桥镇、散水头镇、林南仓镇、林西镇、杨家板桥镇、彩亭桥镇、孤树镇、大安镇、唐自头镇、郭家屯乡、林头屯乡、杨家套乡、潮洛窝乡、陈家铺乡、郭家桥乡。玉田县地处河北省东北部,唐山市最西端,为环渤海经济区重要地带。西部、西南部与天津市蓟县、宝坻区、宁河县相邻,东部与唐山市丰润区毗邻,北部与唐山遵化市接壤。境内交通便利,京秦电气化铁路、大秦铁路、京哈公路、京沈高速公路横贯全境。玉滨公路已经通车,可快速进出天津滨海新区,京秦高速即将开通,通过玉田县城北部,即将开工修建的京唐城际铁路在县内的鸦鸿桥镇设变压器站和乘降站,加速融入京津冀一体化。年,玉田县城区规划总面积达到29.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8.7平方公里,总人口13.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达到41.6%,城区主次干道总数达到69条,城乡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城区内住宅小区达53个,住宅楼总面积达到万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积达到36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52.7亿元,实施了集中供热、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以及伯雍公园、东旭生态公园、一中体育馆等重点工程,县城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先后获得省级卫生城、省级园林城等荣誉称号。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号),于年5月1日起施行。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事故处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修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目的,就是要积极回应群众对依法、公正、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对比修订前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新规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集中体现了便民利民、公平效率、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要求,对交通事故处理的多项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出台了四个方面15项新措施。 在完善事故复核程序、畅通法定救济渠道方面,出台了四项制度措施。 一是放宽了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的范围,将交通事故证明、适用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以及路外事故认定三类情形均纳入复核申请范围,实现事故办案监督和群众依法申诉渠道的全覆盖。 二是为了给当事人申请复核提供更大便利,在原有规定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基础上,新增可以直接向原办案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规定,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在事故责任复核环节,新增可以设立复核委员会的规定,广泛吸收行业代表、社会专家学者等人员参与,提高事故认定的公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促进公正公平办案。 四是取消交通事故进入司法程序不予复核的规定,并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要将受理情况和复核结论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减少司法成本,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规范事故处理收费、减轻群众负担方面,出台了四项制度措施。 一是对因扣留事故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明确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但公安交管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除外。 二是对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不得向群众收取。 三是严禁公安交管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防止违规收费和勾连牟利等问题。 四是除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外,赋予事故当事人自行联系施救单位拖移车辆的选择权,只有在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且影响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交通警察方可通知具有资质的施救单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在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处理效率方面,出台了四项制度措施。 一是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规定当事人在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位置后,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进一步提高轻微事故现场撤离效率,防范由此导致的二次事故和交通拥堵。 二是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手机APP等快捷方式自行协商处理,减少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