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丰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丰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境外入(返)丰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目的单位报备,如实通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措施。从3月8日起,境外入(返)丰人员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的费用实施自理自备。

二、境外入(返)丰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境外入(返)丰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三、对境外入(返)丰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宾馆、酒店等要严格履行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乡街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继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丰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或-)。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唐山市丰润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3月8日稿源:唐山市丰润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晓伟悦悦编辑:苏立颖燕燕董攀刘瑞祎王小弘监审:王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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