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辛苦耕耘,既留下了无数美好的传说,也创造出了纷繁夺目的文化遗产,但是近代以来,有一批“遗产”并不是那么幸运!我们都知道,中国的近代史充满了屈辱,自鸦片战争以来,多次遭遇劫掠,无数老祖宗留下的珍宝丢失海外,今天,笔者就简单谈一谈,这些承载着中华文化积淀的文物,有着怎么样的沧桑历程。 故宫从中国文物协会的统计数据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近代以来丢失的文物数量超过万件,单单国宝级的一二级文物就有万件之多,这其中的精品难以数计。 从总体上来说,流失文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由列强各国直接性的掠夺,我们以第二次鸦片战争为例。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直接攻破了当时的中国首都——北京,而北京作为当时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不但皇宫收藏有大量的奇珍异宝,而且居于首都内的达官显贵也喜欢收集一些稀罕的文物、玉器或者名人字画,可以说在当时的中国几乎全部的出土文物都汇聚于当时的北京城内。而英法联军在攻入了北京城后,便开始了肆无忌惮的抢夺。圆明园就是当时中国遭到英法联军抢掠的有力证明,等到了八国联军侵华的时候,八国联军更是在皇城内肆意搜寻战利品,这一系列的列强直接性的掠夺使中国大量收集的文物流落海外,成为了外国私人收藏家和博物馆的珍贵展品。 文物图片第二种较为隐蔽,但是流落的数量却可能远超第一种,那就是盗墓和走私。盗墓笔记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盗墓类型的玄幻小说至今还养活了一大批网文作者,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来了我国盗墓现象曾经红极一时。而在民国时期,一方面随着统御全国的中央政府——清政府的灭亡,新的中央政府往往难以控制全国,因此盗墓活动猖獗无比。另一方面正所谓有市场需求才会有生产活动,外国对于中国文物的市场需求,严重刺激了盗墓活动的进一步扩大化。 对于欧洲来说,真正可以被称为历史的部分,与真正古老的文明相比,还尚显年幼稚嫩,值得广为称道的古老的文物更是屈指可数。但是欧洲的有钱人的收集欲望是无限的,欧洲满足不了他们的收集欲望,他们便可以用更多的钱来向全世界购买文物。 作为有着古老历史的文明古国,没有逃过他们的手掌的。埃及由于离欧洲太近,早已成为了欧洲探险家的天堂,也是最早欧洲盗墓活动的重灾区。无数欧洲人以探险为名,进入金字塔内,大肆掠夺其中文物,甚至连法老的尸体都运回国内。而两河文明则由于处于伊斯兰各国手中,再加上自然环境恶劣,历史古城记载模糊,所以幸免于难。古印度文明遗存太少,无法收集。而在这一时期,对外交流大幅增加而又历史悠久的中国则成为了这些收藏家的新收藏的来源地。 根据民国时期报刊记载和登报统计: 晚清民国时期的盗墓事件约有条,其中有关民盗记载占据条,军盗和官盗仅有16条。 可见盗墓行为在晚清民国时期,主要是民间行为。而在民盗记录中,晚清时期的检索记录有16条,民国时期的检索记录有条,是晚清检索记录的近13倍。可见,在中央政府对于地方仍旧有一定管控能力的时候,或者更广而言之无论中央政府是否对地方有影响力,在中央政府仍旧作为一个中央存在的时候,盗墓行为仍然是可以得到良好控制的。其中民国中期(-年)的民盗事件达到条。 文物图片据不完全统计,年的民盗数量达到36条,盗墓事件遍及平西、北平、丰润、香河、宣化、通县、玉田、宝坻、保定、彰德、南通、泉州、束鹿等地区。在民国中期,全国倾向于混乱的情况下,盗墓行为更是猖獗。而这些也只不过是被登报记载或者是有官府备案的有迹可查的盗墓行为,而无迹可查的数量更多的盗墓行为,这更是无可计数,在这一过程之中,究竟流失了多少我国的文物国宝,又有多少先祖英烈的坟墓惨遭无情挖掘实在是数不胜数,令人扼腕叹息。 以《女史箴图》为例,谈一谈索回文物的可能性 而随着我国的国力逐渐提高,国际地位稳步上升,越来越多的文物被爱国志士们购买寻回。越来越多的流落海外的文物,终于回家了,我们以《女史箴图》为例。《女史箴图》实际上是通过绘画来记载一系列的中国古代女性的故事,宫廷中的女性通过观察和模仿这些画卷和画卷中的故事来成为中国古代理想化的女性。 目前我们能见到的《女史箴图》,已经被大英博物馆截成四段保存,展示给参观的人们。其实这种保护措施并不被业内人士看好,很多人认为这是含有破坏性的保存。 《女史箴图》是我国上能见到的最早专业画家的作品之一,是最早融合了诗书画三艺的作品,在中国美术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年前后,曾有两个日本人现场临摹,近年来也有国内的教授进行临摹。这么重要的作品,我们当然是期待其能够越早回归越好。但是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即使我们希望把我们的文物再次要回,也不能直接向他们掠夺那样用武力抢回,也应当走国际法的程序。就好像是有一个人抢了你的东西,你不能在第二天街上见到他的时候,立刻拔刀相向,要他把东西还来,还得要走法律的程序,由法院来宣判,究竟应该如何惩治他。 文物图片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主要是针对于二战后文物在战争中惨遭破坏的现实,为了避免后世再次出现类似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文物免受战争威胁。该公约第四条禁止了在武装冲突情况下对任意另一缔约国文化财产的盗窃,盗用,掠夺和任何形式的破坏行为。这实际上就是人类文明,特别是思想文明的进步,使得任何在国际上公认的文明国家不可能再像英法联军那样直接火烧圆明园毁灭人类文明。 该公约要求缔约国编制一份“受特别保护文化财产国际登记册”,只有在册登记的文物才受公约管辖范围,而在被掠夺文物的归还问题上要求每一缔约国应在敌对行为终止时向先前被占领土当局返还其领土内的文化财产。 从我们现在角度来说,当然这份公约是我们要回我们自己的文化遗产的一种束手束脚的“枷锁”。但是他却保护了更多实力较弱的国家,不受外国的掠夺。同时,如果我们通过文明的更合乎法律的手段,更为正当的提出我们的要求,而不是仗着自己有理,便恶语相向;义正言辞的要求那些国家把我们的文化遗产归还给我们,而不是像战争贩子的国家一样对自己的国际声誉和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那么世界将会向更加文明和开放的方向发展。国际之间的问题,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人们会更倾向于使用国际法来公正的对待,而非像以前那样一言不合便刀兵相向,这实际上就是文明的进步。 文物图片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乐观认为通过国际法的形式,我们被掠夺的遗产便可以慢慢的回归,在实际操作上仍然有重重困难,主要有三点。 第一点是西方列强在制定该公约的时候也考虑到了他们以前掠夺的成果,因此加上了一条规定国际公约不计以往,任何在当事国生效之日前发生的事实和行为,公约不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在公约制定前所遗失的文物,我们理论上不可以依据上述国际法要回。 第二点是这种国际公约并不具有强制生效的能力,实际上更多的是一种自我良心的宣誓;是依靠公众的道德监督,而非是强制执行。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在现代战争中战乱地区文物仍然屡见破坏。 文物图片第三点是我们都知道任何案件都有追诉时限,也就是说这个案件你在当时案件发生的时候没有去起诉,你在很久之后去起诉,那么如果你超过追诉时限,那么很遗憾,你的起诉是不予受理的。 就像罗翔老师在公开课中提到的一个女的被人强奸,她在追诉实现十年以后报案,那么这个案件是不予受理的。国际法也是这样的,但是在缔约之后,无论是年的公约,还是年的公约修正案,都没有提及涉及文物的追诉时限。而年的公约则针对被盗文物实现提出了“自文物被盗或非法出口之日起50年内或者是缔约国可以延长到75年”的时限对于我们这样子长期遭受外国掠夺的国家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通过国际法的手段回收我们受到掠夺的文化遗产,实际上是具有重重困难的。 简单来说,想要文物回归,有两种方式,首先是通过民间的力量,买回一些,再者就是通过政府的出面,利用法律手段进行斡旋。 简单的总结一下 中国的文物流失一直以来都是中国人心头的一处痛,这些非法占有他国文物的博物馆收藏家们让越来越多的外国人见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与奥妙,但是往往不提及这些文物究竟是使用了多么肮脏血腥黑暗的手段,才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但是我们切不可采取过激手段,只有自己的国力越来越强盛,每一个国民素质越来越提高,国际地位不断上升,国际影响力越来越强,各国越来越重视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与影响,才能让这些文物真正荣归故里。 文物图片没有人喜欢战争,你可以对现在的法律感到不满,但是你不能通过武力来获得你想要的一切,因为这样只会让别人也通过武力获得他想要的一切,世界只会越来越坏,越不会越来越来越好。 如果你对现在的法律有所不满,你就应该去参与制定法律尽量地去改变,这也是我们国家现在要首先做的——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国际法的制定和完善中,发挥自己的影响力,使得国际法越发的公平完善,使我们国家能够在国际事务当中得到公平的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