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扩散!丰润人近期不要吃这类海鲜!其毒素已超标4倍以上你知道吗?4-5月份丰润可不是吃某些海鲜的好季节吃的不对甚至能致人中毒以常见的贝类海虹为例唐山近年频频有新闻曝出:有人在食用海虹之后出现了恶心、呕吐、腹泻等疑似中毒的症状。4月3日山海关政府发布紧急通知检测出其贝类毒素超标4倍以上警示消费者近期不宜采购、食用海虹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海虹禁捕、禁售和禁加工 管理风险防范的紧急通知 4月3日,我办接到区海洋和渔业局报告,经秦皇岛海关技术中心对我区海域内海虹(贻贝)麻痹性贝类毒素预警监测显示,3月31日检测2批次样品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分别为.7MU/g、MU/g,分别超过正常值的4.47倍、4.55倍,若食用会带来极大的不良反应。为严防食用海虹中毒事件发生,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各相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排除食用海虹中毒风险隐患,防范发生中毒事故,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各司其职,加强海虹禁捕、禁售、禁加工监管 区海洋和渔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户捕捞海虹行为的监管,严禁捕捞、外运和销售海虹;加大海虹检测频次,实时监控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对我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超、餐饮经营者、小食杂店、小作坊的日常监管,禁止销售海虹,禁止餐饮经营者加工销售海虹,对检查中发现的海虹,立即进行没收并集中销毁;做好禁捕、禁售和禁加工海虹等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 区商务局:加大对我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单位的监管,禁止销售海虹,对检查中发现的海虹,立即进行没收并集中销毁。 区城管局:加大对全区沿街销售海鲜的固定摊贩和流动摊贩的巡查力度,明令禁止销售、加工海虹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海虹,立即进行没收并集中销毁。 各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单位加大巡查频次,一经发现销售、食用海虹的情况立即向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各街道办事处: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群众的稳定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单位加强巡查,一经发现销售、食用海虹的情况立即向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区政府督查室:对各有关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职责分工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值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节日期间此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安办)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山海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年4月3日 近几年海虹中毒事件频发去年年我们也曾做过相关报道紧急提醒!秦皇岛、唐山已有多人食用这种海鲜中毒,严重可致命4-5月的毒素含量将达最高结合前几年秦星岛贻贝麻痹性贝火毒素发生、发展的规律,贻贝麻痹性贝类毒素含量4--5月份将达到最高。麻痹性贝类毒素(PSP)会导致人出现四股肌肉麻桥、头痛恶心、流涎发烧、皮疹等症状,严重的会导致呼吸停止,仅0.5mg就能使人死亡。那么为什么海虹会致人中毒?对人体有多大危害?又该如何避免呢?今天就为大家逐一解答01 吃海虹中毒是怎么回事? 它是很多海边人的餐桌美食 事实上海虹很容易受到污染在全国多地都发生过海虹又叫贻贝 贻贝本身并无毒体内毒素一般通过摄食有毒单胞藻在体内富集形成这些毒素无色无味,耐热性极强人一旦吃了含有毒素的贻贝就会中毒提示中说到了“麻痹性贝类毒素”到底又是什么呢?麻痹性贝类毒素是我国海洋赤潮毒素中最常见的毒素之一,其毒性极强,尚无特效的解毒方法。 人一旦食用含有此毒素的贝类,可引起人体神经肌肉麻痹,轻者出现口唇麻木和刺痛感、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重者可导致呼吸肌麻痹而死亡。 02 如何预防海虹中毒? 各经营企业、餐饮单位、消费者,在购买贻贝等贝类水产品时,应尽量避免购买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消费者在赤潮暴发高峰期不要采捕和购买食用野生的贝类。 怀疑中毒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进行催吐处理,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治疗,确保及早排除体内毒素。 为了预防贝类中毒 在烹煮贝类前先除去其内脏 避免食用烹调汁液 每次进食较少份量的贝类 到信誉良好、有检测证书的商家购买 尽量避免购买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 秦皇岛距离唐山不过公里 地理位置、生物资源相似 曹妃甸的朋友们也需提高警惕 减少海虹的食用! 更重要的是记得把这个消息 告诉更多你关心的人! 来源:曹妃甸城事 辆车被召回,看看有你家的车吗?近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3则召回公告, 共辆车被召回。 详情如下: 01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奥迪TT汽车召回部分进口-款奥迪TT汽车 共计辆 日前,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年4月10日起,召回年2月5日至年6月29日生产的部分进口-款奥迪TT汽车,共计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发生碰撞事故时,车辆底部左侧的一个隔热板支架可能损伤燃油箱,造成燃油泄漏,在有火源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车辆起火,存在安全隐患。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将委托奥迪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加装隔热板支架保护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短信等方式通知车主,奥迪授权经销商也会主动联系相关用户安排免费召回维修。用户可致电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奥迪客户服务--,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 02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金牛座汽车召回部分金牛座汽车 共计辆 日前,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年4月7日起,召回年2月12日至年3月14日期间生产的部分金牛座汽车,共计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制动软管材料不能满足福特耐久试验规范。长期使用情况下造成制动软管内部编织层疲劳受损,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制动软管鼓包、开裂并漏油,引起制动效率衰减、制动距离变长,存在安全隐患。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善后的制动软管,以消除安全隐患。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全国授权的福特品牌经销商以挂号信、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主动向用户发出通知。用户如有疑问,可以直接与就近的经销商联系或拨打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客户服务--、--进行咨询。 03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RAV4汽车召回部分进口RAV4系列汽车 共计辆 日前,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年9月30日起,召回年6月13日至年2月1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RAV4系列汽车,共计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因供应商制造缺陷,驾驶员侧空气囊的含非叠氮化钠的气体发生器(NADI型)防潮措施不完备。在使用过程中受温度及湿度反复变化等的影响,气体发生剂受潮变质,可能造成空气囊无法正常展开,空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更换其他厂家生产的空气囊气体发生器或空气囊总成;当零件供应不足时,为方便用户也将提供回购车辆的方案供用户选择,以消除安全隐患。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形式通知用户。用户可致电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提示 用户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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