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区政府决定对唐山北站片区红线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已依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收补偿费用已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现就征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唐山北站片区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医院家属楼1栋36户、车务段住宅楼1栋27户、站西平房3户、车站路东侧铁路工房户、车站路西侧铁路工房户、市交运集团汽车站院内住宅楼1栋24户、平房26户、三场院内平房37户,新华书店平房3户,共户。 三、征收人: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区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四、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五、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唐山市丰润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六、启征日期:年6月14日-年7月13日。 七、被征收人权利和义务: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与安置协议,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其他事项: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九、接待地点:唐山北站片区房屋征收指挥部(迎宾路小学对面)。 十、监督举报。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年6月13日 编辑:刘文龙胡庆玲 编审:孙玉慧 权威发布政府政策信息 受理群众诉求 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 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丰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