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今天夜间:多云间阴,东北风1-2级,最低气温-10℃ 明天白天:多云,西南风2-3级,最高气温5℃ 急寻密接者!涉及丰润火车站!关于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年1月20日晚,收到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的《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通化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协查函》。函中涉及我区袁某于1月14日17:30乘坐K次列车(通化至唐山北站)5车12号,我疾控中心立即核实信息,并对袁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袁某为K次列车3、4车厢乘务人员(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袁某无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袁某1月14日以来的具体行动轨迹如下:1月14日,袁某17:30乘坐K次列车回唐,1月15日8:40出站,9:40由表姐开车接回家,10:00与表姐去南新区二社区报备。11:00由表医院核酸检测,自己挂号、缴费,11:15离院,全程佩戴口罩,检测后回表姐家就餐(经查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16日17:00步行进入腾达超市购买山药、咖啡,17:21结账离开。17:27在林西商业一条街阿珊奶茶店买奶茶,5分钟后直接回家。1月17日居家未外出。1月18日12:50在林西小状元文具城购买胶带纸,停留约2分钟,13:00与朋友去米辣秘辣麻辣烫就餐。1月19-20日居家未外出。1月20日22点在格林豪泰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2:40核酸检测,1月21日凌晨检测结果阴性。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有人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与袁某有过接触,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立即居家隔离不得外出。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古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1月21日来源:唐山那些事儿唐山多人被查处!疫情期间隐瞒活动行程! 丰南区公安局连续处理多起疫情期间隐瞒活动行程 拒不执行政府决定、命令案件 年1月20日,丰南区公安局接区疫情防控办推送丰南区居民邢某某、赵某等11人(含幼儿2名),从石家庄市新乐市、藁城区返回丰南区后,隐瞒行程,未及时报备行程。接到线索后,丰南区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对涉及人员展开调查,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赵某清、李某然等8人予以警告,批评教育1人,情况如下:1,李某然,丰南区黄各庄镇人,年12月20日从石家庄市藁城区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返回丰南区黄各庄镇,隐瞒活动行程,未及时报备,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2,李某利,赵某清,李某(7岁),李某诺(2岁);丰南区钱营镇人(一家四口),从石家庄市新乐市都市花园小区返回丰南区后,瞒报行程。赵某清,李某利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3,张某俊,丰南区钱营镇人,从石家庄市返回丰南区后,瞒报行程,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4,张某,丰南区南孙庄乡人,住丰南区金盛小区,从石家庄市新乐市返回丰南区,隐瞒活动行程,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5,卢某旺,丰南区黄各庄镇人,年12月26日从石家庄市藁城区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返回丰南区黄各庄镇,隐瞒活动行程,未及时报备,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6,邢某都,丰南区胥各庄镇人,从石家庄市新乐市返回,隐瞒活动行程,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7,李某欣,丰南区胥各庄镇人,从石家庄市新乐市返回丰南区后,隐瞒活动行程,被依法予以警告处罚。8,王某,丰南区胥各庄镇人,从石家庄市新乐市返回丰南区后,第二天进行了报备,因情节轻微被批评教育。警方提示:公民由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应当及时报备行程,主动配合相关防疫工作,瞒报、谎报不仅于个人无利,更有可能导致疫情扩散,威胁他人生命健康安全,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会负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来源:唐山大事我先知 唐山今日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部门预测,自1月22日零时起,我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小、湿度升高,扩散条件差,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按照《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函〔〕4号),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年1月22日9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源污染物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和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执行,如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二)移动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2.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禁止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3.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4.工业企业移动源限行措施执行《关于印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号)相关条款。 5.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三)面源控制措施。 1.完成“双代”的区域严禁销售、使用各类民用燃煤。 2.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3.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频次。 4.市大气办1月19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的通知》与本响应减排措施减排程度不同的,按最严减排措施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本通知要求执行,充分应用企业在线、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对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生产和运输;绩效评价为A级或引领性企业,以及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的企业不限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3.市直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对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各级各部门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依法查处,严格按照“拘留、查封扣押、行政罚款、公开曝光、暂扣排污证、减分降级”六项综合惩罚性措施落实到位。 4.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日8时前,将本地本单位前一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报市环保指挥中心(邮箱:zwryd . |